2014.03.18 星期二 天氣很好耶
今天天氣很好,我也很好,但是因為別人的事讓我的心情不太好
情侶之間、夫妻之間,在確定關係完全無法挽回之後,不願的一方,是否應該放手讓對方飛,同時也是讓自己好過的一種表現
我肯定這樣的行為,卻無力改變其他人的態度
A說:我和他已經離婚了,但是,先前的債務及財物我要追討回來
我說:何必呢,都已經這樣了,之前的所有就算了,不需要為了這些再繼續糾纏不清
A說:不行!我那麼信任他,他現在這樣對我,我不會讓他好過
我說:你要追討什麼,他也沒什麼錢,再說,他會這樣,你也要負部份責任
A說:我知道我有責任,但是失去的,我一定要討回來
我說:好,就算他現在說願意攤還,萬一到時他付不出來呢
A說:他簽了本票,付不出來,就法庭上見
我說:何必花那些時間和他糾纏,過去就過去了,鬧上法庭對你也沒好處
A說:你們都不用再說了,反正這一步我都已經豁出去了,我要讓他後悔當初離開我的決定
.....................
是的,我們,身邊的人包括長輩,如何勸說開導都聽不下去,堅持要鬧開
A說我們都不挺他?這樣的他,要我們怎麼挺,對方有錯,難道現在的他,做的事就是對的嗎?
我不認為,這樣的做法,對方會有後悔離開他的想法出現,只能奢求,選擇兩敗俱傷的A不要再傷得更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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